法定假日加班费如何算?国庆7天加班费抵平时17天日薪
日期:2019-10-08 浏览
国庆7天加班费抵平时17天日薪

本报讯(记者 代丽丽)国庆假期,有些劳动者在假日期间坚守岗位,劳动法规对加班者的权益有着充分的保障。如果国庆假期7天全部加班的话,光是加班费就可以抵得上17天的工资了。

今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实际上,这7天假期当中,只有10月1日至3日是国庆法定假日,另外4天属于相邻公休日或调休时间。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作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调休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所谓工资基数,一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一种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还有一种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来说,比如职工王某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如果单位安排该他在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那他的加班工资就应该为:5000(元)÷21.75(天)×300%×1(天)=690(元),如果这3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将达到2070元。

如果单位安排他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他的加班工资应为:5000(元)÷21.75(天)×200%×1(天)=460(元),如果这4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达到1840元。

这样算来,如果一名职工在国庆这7天一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加班,一天不休的话,可以拿到的加班费就高达3910元,相当于17天的日工资。

通常情况下,一些单位会在节日期间给员工发红包或过节费等以示奖励,但红包是一种福利,加班费则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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