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劳动者要知道的劳动法律知识
1、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看清楚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还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等应当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应注意审核合同内容并妥善保管合同。
2、签名、按手印、盖章,哪个更靠谱?签订合同时,要使用身份证上的法定名字,不可用小名,并且建议用正楷等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指纹是独一无二的,可以明确身份,但要借助其他技术去鉴定,也有可能存在受人胁迫而按手印的情况。一般实践中,通常采取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的方式。章要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合同盖章建议是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劳动者可以书面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吗?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保,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书面承诺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保,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其应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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