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知多
日期:2024-07-02 浏览

0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约定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因此,竞业限制的主体应限定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掌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其他劳动者不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应当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还应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金。最后,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2

劳动者的年休假时间及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首先,劳动者可享受的年休假按照其工龄计算,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工龄满20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其次,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该12个月不仅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还包括该劳动者在上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其中,连续工作是指该劳动者在两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不存在间断。
再次,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没有给劳动者安排年休假,则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该300%的工资中,包含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最后,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当年度未休的年休假按照其工作时间折算,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

03

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即使因轻微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后果。但对于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双方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的,用人单位可在劳动者每月的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但扣除赔偿费用后,每月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可在劳动者离职结算的款项中一次性扣赔偿款项;离职结算的款项不足以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另行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差额。

04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享受哪些权利?

女职工的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的假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以下权利: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晚育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还享受80天的奖励假。二、用人单位应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三、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05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对于特殊岗位,因其工作内容具有特定性,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出现重大违纪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但对于一般岗位,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用人单位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调岗是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其次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原工作岗位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再次该次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最后该次调岗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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